星期三, 12月 30, 2009

【續】天文單位是 ua 喔!

舊文在此→天文單位是 ua 喔!

關於天文單位的縮寫是 ua 或 AU,
日前有個機會到國立編譯館開會,趁機就向館方提出了這個問題。
因為92年當時的公文,雖有發至各教科書出版社,
但很顯然的,目前現行的五個版本教科書,名詞縮寫是有不同的。

我們當然是有備而去,除了教育部規定各家出版社需依循、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頒布的
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使用之倍數、分數之名稱、定義及代號」,
以及後來我們發現原來經濟部該文,
是翻譯自國際單位制(SI制)的文件(←見第34頁,表7)。

當然,採用AU也不無道理。
我自己念書時學的是AU,目前很多大學用書也是採用AU。
而國立編譯館自己的學術名詞資訊網,對於天文單位的查詢結果,也都是AU。

所以我們的問題很簡單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?
席中的討論可讓我長了知識。

原來 SI制的建立,是從18世紀開始的,當時法國的科學發展算的上是居於領先地位,於是法國科學家想要推動國際單位制,統一各國使用的單位。

沿革至今,目前負責維護SI制的機構-BIPM,也在法國。
於是我們來看看法文版的SI制文件吧!
請看第41頁,表7(Tableau 7)。

天文單位的法文是unité astronomique,這就解答了為什麼SI制中的縮寫為ua!(天文單位的英文為astronomical unit)。

可能還有人要問,那為什麼以前課本都寫AU?
我個人的猜想是,因為現今法國已失去科學界第一把交椅的地位,尤其美國曾稱霸20世紀的天文學界。
因此當時的名詞、縮寫當然都跟著美國走。

而最重要的是現在,現在又該如何呢?
我想這個問題,就得要交給國家相關單位的人士們去傷腦筋了。

能把問題浮上檯面,我的目的也就達到了。
能得知兩種縮寫都沒錯,以及它背後的故事緣由,對我個人來說也非常有收穫呢!

那到底我們家教材要怎麼寫!?
這...看到書就知道^_^

星期二, 12月 29, 2009

【字辭辯證】哩、浬

英里、海里。

有些讀者會問,是不是寫作錯字,應做「英哩」、「海浬」。

中國自周朝開始以里表示長度單位,但各朝代的一里有多長並未統一。
例如在國民政府通令要實施公制之後,
一般市井間慣用的度量衡,被稱為市制:市里。
可見度量衡所稱的「里」,有很多種。

英里(mile),對中文使用者來說,是一個外來語,
為表示來源,稱它為英里,但卻為它造了個字「哩」。
但怎麼讀呢?要讀為兩個音節「英里」

這樣的中文字叫做雙音節漢字,同樣的道理,浬一個字也讀「海里」兩個音。

類似的字還有:
吋,英寸
呎,英尺
瓩,千瓦

星期四, 12月 24, 2009

給老師們的信

親愛的老師,我是集中營的倖存者,我看到了一般人未見之處,瓦斯房是由博學的工程師建造,兒童是由受過教育的醫生毒死,嬰兒被訓練有素的護士謀殺,婦女被知識份子射殺。所以,我懷疑教育。我的請求是,希望你們幫助學生做一個有人性的人,永遠不要讓你們的辛勞製造出博學的野獸、身懷絕技的精神病人、或受過教育的怪人。讀寫算等學科只有在把我們的孩子教的更有人性時,才顯得重要。

-猶太集中營生還者.吉諾特

星期一, 12月 21, 2009

停工復停工...

距離上篇文章,隔了約半年。
在這個網誌中,要開耕出一篇新的文章,似乎是很困難的事情。

原本的想法是,以這網誌記述工作上的點滴,進一步的、可以紀錄一個編輯的觀點。而且是在表明立場的情況下進行上述的行為。

但如此一來,下筆總有諸多顧忌。

我清楚知道我個人並不能代表一公司,但瀚瀚網海,每個人的想法不同,同一件事情別人怎麼看的又是我無法控制。
於是每每提筆,都會思量到我是公開立場的,而且這兒是一個公開的網誌,這篇文章適合公開嗎?
總是害怕為公司帶來不必要的紛擾,顧慮一多,提筆熱情一過,很多想法就過了。
這就是產量這麼少的原因吧!
從2007年開站以來,文章數量屈指可數,最近總覺得對不起那個2007年決定開站的自己。

歲末年初,又是許新願望的時候了,也該鞭策自己好好想想,是否轉換寫作的想法,要求自己雖然顧慮甚多,但也要在諸多束縛下,努力、定期開耕了!

星期一, 5月 04, 2009

創意抄襲

一早,就收到一個震撼彈。
今年的生物教具-腦帽,被指控抄襲。
趕緊請同仁收齊證據,要準備自我辯白,所有的工作指示完成後,心裡卻突然有種無力感...

指控我們的老師,在網路上頗具知名度,他的部落格點閱率滿高的。
從他的文章裡,感覺的出來是個非常具有教學熱忱的老師(連上課的流程都會不斷的自我改善,確保學生的視覺動線能保持專注力,達到最好的學習成效)。
也常分享對於教科書內容的見解,因此身為編輯,我偶爾會上去瀏覽(這麼專業而且第一手的意見...不看可惜)。

但這位老師,5月1日在他的BLOG中,直指我們引用了他的創意而未告知。
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哪!

曾經過巴哈姆特BBS輝煌時代洗禮的我,對於著作權可以說是到了一種潔癖的地步。
進入了文教出版業工作後,也一直也秉持著這樣的堅持。
如今,我的團隊卻遭此指控。痛、或許已經不足以形容。

痛什麼呢?
倒並不是因為被誤會...
那麼,痛什麼呢?

我認為BLOGGER應該要體察到自身的權利與義務。
網路算不算是一個公開的場合呢?
即便是私人的BLOG,只要文章是公開不加密的,應該都算是一個公開的場合。
雖然我相信該位老師並無任何詆毀敝公司的必要,只是對於公司今年的教具與他的創意雷同,認為有引用之嫌,但卻未告知,又未標註來源,感到不滿。
是以發文。

但該位老師的文章,的確有使他人認為敝公司涉嫌抄襲的引導性。
所以,我覺得這是公開的指控。

老師是否想過這個指控是否真實呢?
如果最後查明是誤會了我們,那麼對公司形象的傷害,又要怎麼還我們呢?
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