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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 9月 26, 2011

新聞:12年國教 期末評量數英自

蘋果日報【楊惠琪╱台北報導】

新聞節錄:
行政院日前核定通過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劃」,教育部昨宣布確定二○一四年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教,國中基測將走入歷史,但為維持國中生基本學力,擬在每學期結束前實施數學、自然、英語科診斷性評量,未通過者利用寒暑假強制補救教學,引發各界砲轟:「怎麼免試入學實施後,反而越考越多?」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:「段考就可拿來診斷,沒必要增加次數,怎麼免試入學反而越考越多?」
台北市民生國中校長孫明峯說:「未蒙其利、先受其害。學生還沒享受到免試福利,會考、診斷性評量就先來。」
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說:「本來是一次會考,現在變成每學期都要考。教育部應尊重學校評量權,不要動不動就搞全國化評量。」



真的很妙!
謝理事長認為段考就可以診斷,宋教授看了應該會想吐血!
在「診斷性評量」這塊領域研究了這麼久,卻被理事長拿來跟一般段考卷比。
理事長可能要先看看多數學校的老師是怎麼出段考考卷的,人家宋教授所說的診斷性評量又是怎麼回事。

孫校長可憐學生一考(基測)變六考(每學期末),是很貼心啦!
現在12年國教這個畸形的樣子:既免試、又保有明星校的雙重矛盾制度。
這些明星校要一一獨招嗎?還是聯合招生?雖然還不知道,但卻是媒體、家長最在意的問題。
總之對成績好的學生來說,還是得考啦!

但不知道校長有沒有想過
在沒有被關注的那一面,是學習低成就的孩子,他們不必去擠明星學校的門檻,但他們真的有能力上高中了嗎!?
目前國中並無根據智育成績設計留級制度(如果有,請更正我,感謝!)
新聞中所報導的方案,或許可視為:
每學期檢核學生能力,若未達基本能力,則須假日輔導。

這樣一來,教師工會劉老師的說法「尊重教師評量權」,
由各校教師所出的考卷,與全國性的診斷性評量,
何者的結果拿來評核學生是否具備基本能力較有公信力?
畢竟不需要輔導,或得要留校加強,那個寒暑假的使用對學生、家長來說應該是滿重要的!

星期一, 2月 21, 2011

《等待的投資》讀後感

日前收到一封轉寄信,內容是洪蘭教授發表在中國時報的文章《等待的投資》。
這篇文章的立論實在不夠穩固,算是我看過的洪蘭教授文章裡,最差的一篇。

長期閱讀洪蘭教授關於教育的文章,總覺得立意良好、說服力薄弱,但找不到造成這感想的原因。
這篇文章倒是讓我想通了,拜讀後我幾乎是立刻的想起,很久之前看過李敖對龍應台的一篇評論。
以下摘自《我李敖的定位》:
......有人問我李敖,你是不是批評家,我告訴各位,我避免做批評家。
為什麼我要寫《北京法源寺》這個長篇小說?因爲那是我做文學家的本錢;......(刪節)......為什麼我李敖要寫《蔣介石研究》、《國民黨研究》、《民進黨研究》,這些是我作爲一個歷史家的本錢,這是我的張本。
我李敖也寫過一些批評的文章,你從這個角度來看,我也部分是批評家,可是我絕對不能說,我以批評家作爲我的一個招牌,那我就不值錢了。爲什麽呢?因爲那個不夠的。為什麼我要批評到龍應台這些小女生,她們就會批評,寫極好的文章來批評,可是你的長篇小說呢?你個人的創作呢?或者說你的學術著作呢?都不能談,你只是一個批評家,味道不夠了,力量不夠了。所以我說,我們不要只做一個批評家,批評家是不會被立銅像的。我們很多人努力了一輩子,像龍應台到今天爲止,寫了一手好文章,可是他是批評家,不夠看的,這就是我李敖的看法。龍應台的文章,好像用了一張漂亮的紙,包了一個臭雞蛋,打開看,臭臭的,沒有見解,見解很普通,可是包裝得是好,文章寫得極好,這是龍應台。批評家本身沒有貨給別人來批評,這是不夠的。......

我不能完全同意李敖的意見,畢竟不因人廢言的道理我還是懂的,且有資格如李敖這麼張狂的,世上也沒幾人。
龍應台的文筆比洪蘭教授好得多,而且當初龍應台為文批評台灣學生國際觀不夠後,也撩下去在清華大學開了一系列的講座課程。借用李敖的批評,對龍應台也是抱歉了點。

我只是想藉以說明,為什麼洪教授的文章一直無法感動我。

洪教授的本業是認知神經科學,藉由對於生物生理的研究,解答心理學的謎團,
是一個橫跨在神經生理學與社會心理學之間的學門。
若依照傳統上對科學的定義,這學門、是一種似是而非的科學。
傳統科學所要追求的,是萬物背後簡單純粹的本質,那唯一的真理。
「思想與行為」這個變因繁多的研究題材,光是研究方法科不科學,研究材料的取樣客不客觀,就夠折騰人了。
社會科學所稱的科學,一直無法是自然科學家所認同的科學。
所以我說認知神經科學似是而非,並不是貶抑,而基於我自身對於這門學問的愛好與關注,所理解研究的難處。

洪教授的文章,多半會藉由一些生理學的背景切入或解說。
好處是,利用科學支持其所要評論的行為,得以讓其論點具有說服力。
例如:
研究發現,智商120以下的小孩,其大腦的活動力只有一般人的70%,
接著推論,所以要讓小孩聰明,就要多多刺激他的大腦...

上述的推論可能會是大多數人順讀文章後,理所當然接受的說法。
(其實這樣推論應該已經有人不能認同)

可是如果過度延伸呢?
例如:
承上,現在的小孩比較笨,是因為家長都很忙,缺少了陪伴與互動因此小孩的大腦缺乏多樣的刺激。

能接受這推論的人數,應該就會銳減了吧!

洪教授的文章,甚至牽涉到社會現象、政府教育政策。
卻用一些科學研究的片段,來下定義、推論並延伸。
這麼大的議論題目,卻用這麼淺的立論基礎,連身為旁觀的讀者我都無法進入,也難怪被評論的人總是很難心服。

台灣的教育評論家太多、太多了,
洪蘭教授、李家同教授、族繁不及備載的教育立委們。

真的、太多了些。

教育實踐家,卻不那麼時常被看見,前些時候紀錄片《謝錦》,勉為其難的占了一陣子版面。
不知道熟知教育、在門內耕耘的人,是如何看待這些在門外評論的人呢?

一個國家的錢,用在哪?

一個國家的錢,如果不用在教育上,一定用在監獄上。

by 洪蘭.《等待的投資》

星期三, 11月 03, 2010

教育產業的新聞報導品質,待提升

最近我們公司的新聞實在很多,
有負面、有正面。

把公司的名稱設定為快訊的我,打開郵件看到一堆標題:
康軒XX(不好的)
康軒OO(好的)

實在覺得莞爾,怎麼會有一家公司評價如此正負兩極。

星期四, 7月 15, 2010

課本回收=圖利書商?冤枉喔!

因為我個人並不喜歡「書商」的稱號,以下改用出版社稱之。

之前從 ptt 教師版的討論中,外連到了一位家長的Blog,
其中與孩子就學相關的文章中,有兩篇是在議論「課本回收」政策。
請遏止十興國小的錯誤環保教育
難怪台灣學校專門培養音樂白痴
兩篇網誌分別發表於2009年尾和2010年初。

其實以「課本回收」做關鍵字,在Google上即可以查到該子弟就讀的學區縣市教育局,的確在推行課本回收的政策。(以「教科書回收」做關鍵字,可查得更多相關資料。)
聯合新聞網:國中小課本回收 年省400萬 ,2007年的新聞了。

對於家長與學校各自的立場與想法,不是局內人無法評論。
但對於兩篇文章中都有的質疑:回收課本豈非圖利書商?
身為知情的局內人,我想對該位家長說:「想太多了!」
因為回收課本政策下,出版社才是直接的受害者!

先說明所謂回收課本政策,其實是來自於推動「教科書借閱制度」。
教科書改為民編後,坊間爭議不停。立委諸公為了製造議題,「創造」選民期待、增加服務印象,時常援引國外教育政策,訴求套用在國內後的美好。
教科書借閱制度,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下,用來解決教科書民編本比國編本貴的方案之一。(至於現在教科書到底貴不貴,這實在是很心酸也很長的一個議題,不在本文討論之列。)

各縣市大概的運作方式如下:
1.回收(借閱)的教科書,以藝術與人文、健康與體育、綜合活動等領域為主。
為何?這當然是因為國、英、數、自、社領域是基測考科,大多數的家長恐怕不會願意回收這五個領域的課本。
2.依照之前媒體發布的新聞稿,該三領域的課本費用,是由縣市教育局買單。
意即這筆課本費用不會算在學雜費內。
3.期末的時候回收課本,以供下一學年的學生使用。
理想上,如果100%回收、且回收的數量足夠分配給下一年度的學生,則教育局就不用再支付購買課本的費用。形成買一年,用N年的情況。大概等到書籍太舊了、不堪用;或因書籍執照到期、綱要改變所致的教材改編等因素時,教育局才需添購新課本。
當然政策推行到各校時,實際運作上會扣合一些生活教育、環保議題的冠冕堂皇之詞教育理念。


回到我說「回收課本政策下,出版社是直接的受害者!
試想當教科書採用借閱制時,書籍的購買情況:

假設98學年度新竹縣、市順利回收,
並得以讓99學年度學生借閱的課本占全體用書量的30%,
則99學年度,各出版社在新竹縣、市的市場就將只剩下原本的70%。
(原本共12,000位學生要買書,現在只剩下8,400位需要買書。)

這也就是這幾年我們公司的藝術與人文、健康與體育、綜合活動領域所遇到的困境(相信其他出版社也是一樣)。
學校選用我們的教材,當然開心,畢竟教材被肯定;
但選用並不等同買書,就有點讓人難過啦(可是還是要服務喔,因為學校用我們的書)。

所以家長的質疑,我真的只能說,您想太多了!

星期五, 3月 26, 2010

孩子的肖像權

BABYHOME,臺灣的高人氣親子網站,有許多可愛小孩的照片,父母驕傲的分享著孩子成長的點滴。
某些教師藉由網誌分享教學點滴時,也不時出現孩子開心的笑臉。

這些照片,孩子同意嗎?或著說他是在知道這會為他帶來什麼影響的情況下同意的嗎?

在FACEBOOK的使用族群裡,不時會出現
{詢問}我被標記在我朋友的照片裡,該怎麼請他移除。
{詢問}如何保護自己不被標記在照片內...

諸如此類的問題。

成年人或多或少知道,個人照片一旦在網路曝光,可能造成的影響。
因此保守而謹慎的看待這件事情。


家長、老師把小孩視為自己人生的一部分,於是在分享的時候就這樣把孩子的照片公布,
是否問過孩子的意願?
即便問過,孩子是否有足夠的判斷力,能夠判斷這件事情可能會對他未來人生的影響?

以成年人的角度為來思考,
一般的網路使用者,並不會隨意把親朋好友、男女朋友的照片公布。且這些人同意我們公布的機率也甚小。

身為愛孩子的大人們,我們要考量的應該更多,把這些可愛的照片留在硬碟裡,
等孩子成年了由他去選擇他想公布什麼吧!
那些我們覺得可愛的,也許將會讓他在未來的人生中困窘。
請把這個選擇權,留給他。

PS.
肖像權:在不當的利用他人肖像,而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減損時,才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;而不是只要未經其同意,使用其肖像,其肖像權就會受到侵害。

因此這裡談的不是法律上的侵害,而是站在一個孩子的長輩的立場,去談尊重他的意願與選擇。

星期四, 12月 24, 2009

給老師們的信

親愛的老師,我是集中營的倖存者,我看到了一般人未見之處,瓦斯房是由博學的工程師建造,兒童是由受過教育的醫生毒死,嬰兒被訓練有素的護士謀殺,婦女被知識份子射殺。所以,我懷疑教育。我的請求是,希望你們幫助學生做一個有人性的人,永遠不要讓你們的辛勞製造出博學的野獸、身懷絕技的精神病人、或受過教育的怪人。讀寫算等學科只有在把我們的孩子教的更有人性時,才顯得重要。

-猶太集中營生還者.吉諾特